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11-24 点击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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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经研究决定,在前期广泛宣传、积极筹备的基础上,按照学校关工作安排,现开始在全院范围内正式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依据

《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西工程大校字〔2021〕14号)。

二、评审对象

我院二、三、四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的优秀学生。

三、评审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不存在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诚信行为,道德品质优良;努力学习,刻苦钻研,学习成绩优良,没有不及格科目;积极进取,奋发向上。

(二)具体条件。具体各类校内奖学金评审条件和标准见《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西工程大校字〔2021〕14号)。

四、评审比例和奖励标准

主要奖项分为:校长奖学金金、工程大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三种类型,具体奖励标准和比例如下表:

奖学金类型及等级

2020级

2021级

2022级

评审比例(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)

奖励标准(元/人·年

校长奖学金

没有限制

没有限制

没有限制

10000

工程大奖学金

一等

14人

15人

14人

3%

2500

二等

33人

34人

33人

7%

1500

三等

47人

49人

48人

10%

1000

学业进步奖学金

4人

5人


1%(仅三四年级)

1000

特别注意事项:1.各年级名额分依据2022-2023学年综测上报的参评人数和相应评审比例测算。

五、评审程序

学生申请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。(申请时间:2023年11月22日)

专业(或班级)评定。年级辅导员(或班主任)在各专业(或班级)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基础上,参与做好班级民主评议,推荐各专业(或班级)2022-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,并在本专业(或班级)全体学生中公布评定结果。(班级民主评议时间:2023年11月23日)

年级推荐。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、各班班长、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,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。(年级推荐时间:2023年11月23日)

学院复审。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、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,初步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,并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、学校审定。(学院复审时间:2023年11月24日,并于2023年11月27日-29日公示)

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年级要高度重视,总结上一学年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汲取经验,务必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,做到人尽皆知,辅导员、班主任多角度深入班级加强政策宣传,指导各班级、各年级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。

(二)各年级要严格工作程序,畅通政策咨询、问题投诉的渠道,做到问题及时反馈,矛盾及时化解,确保过程和结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择优,不产生舆情。在奖学金评审中,若学生本人有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资格,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;若辅导员、班主任或学生干部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,学校将严肃追责。

(三)各年级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安排,把握好时间节点,于11月24日下午5点前提交以下材料:

1.西安工程大学2022-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统计表(纸质版和电子版),以年级为单位上交。

2.西安工程大学2022-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获奖名单(纸质版和电子版),以年级为单位汇总上交。

3.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申请表(A4正反打印,一式一份,只是纸质版)。

4.班级民主评议表(纸质版)

其中1.2两项电子版必须在11月24日下午5点前上交(经班级或年级公示无异议);1.2.3.4项纸质版可最晚于11月27日下午5点前上交。

附件:

1.西安工程大学2022-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统计表

2.西安工程大学2022-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获奖名单

3.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申请表(样表)

4.班级民主评议表

半岛平台

2023年11月22日